1.  如果您所訂購的商品有瑕疵,無退貨您可以要求換貨,運費均分。
     
  2. 您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,行使相關權利。
     
  3. 您所退回的商品,必須保持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在出貨當時狀態的完整性,如果有實體發票,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;否則,公館鄉農會得拒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要求。
     
  4. 您瞭解並同意,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、或因公館鄉農會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、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,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,公館鄉農會得代您處理發票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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